最早是揽胜给北京世茂奥临做的创意,事实上是用了类比的手法,以突出项目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森林这一卖点。
感觉怎么样?前几天在微博上又看到一个借鉴(抄袭)这种创意手法的报纸:
玫瑰湾项目最近几期报纸的来电效果都不是很好,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,以调性取胜的广告已经无法吸引注意力和兴趣了。于是也想抄袭一下(脸红),于是做了几稿:
可惜的是,开发商的总监在“创意可以,但广告要与项目有关系”的逻辑下,否决了这一思路。
哈尔滨有种认知:房地产广告表现一定要直接,所以出来的东西大多是公告而非广告。
是不是一旦运用修辞手法,哈尔滨人就看不懂了?
总之,个人认为:
1、广告的作用第一是兴趣,第二是信息,第三才是形象。
2、东北人其实是语言天赋非常高的,对创意或者趣味性的东西接受程度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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